法律问答

我应该如何写关于我财产的遗嘱?(注:该房产由我和另一半共有)

2020-01-07 21:06: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写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 自 书 遗 嘱

    遗嘱人: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列出现住地)、身份证编号。

    我立此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b(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

    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

    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某某b的财产,仅限某某b个人,是遗留给某某a的个人财产。

    本遗嘱委托某某c(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编号)执行。

    本遗嘱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某某c保存,一份由某某市公证处保存。

    (二)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a(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

    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

    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某某a的财产,仅限某某a个人,是遗留给某某a的个人财产。

    自书立遗嘱人:

    二 年 月 日
  •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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