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服务业工作。我有合同。10月1日,我被解雇了。我因工资延误而罢工。我能得到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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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也就不存在拖欠工资不得超过多长时间的问题。
2、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你需要把握好这个时效。
3、建议你跟老板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补交社保 。前提是你要有能证明
劳动关系和时间的
证据,比如工资条(这个最重要)、工作证、考勤记录、证人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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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包括岗位和职责,劳动报酬是基本薪资,如果不注明这些内容,该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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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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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