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是村民,和村民签订了30年的住房租赁合同。 现在的领导人不承认30个协议,不是说合同无效吗?谢谢!

2020-01-06 15:03: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房屋租赁协议要怎么解除?
    房屋租赁协议的解除方式有三种:
    1、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的,那么自达成共识时起,房屋租赁合同解除
    2、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的,那么自条件发生时,合同自动解除。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对合同是否解除发生争议的,应当起诉由法院审理;
    3、如果出现了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那么合同自一方的解除通知到达另一方时解除。但通常当事人会对合同解除与否发生争议,最终也只能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理。
  • 需要注意事项:
    1、要求房东出具房产证原件以及房东本人身份证,各复印一份,经核实无假后方可签约。签“租凭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求所填具体地址与房产证上保持一致。

    2、在合同中写清楚室内包含设施,包括房内家具家电等,如需装修也应在合同中注明,避免以后退租时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明确写出水电费、宽带网费、物业费、有线电线闭路费等由哪方支付。

    3、在写明房屋租金条款后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再收取以任何名义为由的任何附加费用”。另需注意的是,如房东委托他亲戚或是朋友帮忙代理租房事宜的,可以的话,签合同时需要房东亲自来签,若不然,要他的亲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里面具体写明委托人和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还要写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办理相关租房事宜、签署有关文件”。

    4、若出租人并非房东,签租赁合同必须注意,签订的租赁合同必须房东认可,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如有附加条件如安全、环境因素等,与房东商议后,争取写入合同附加条件中,必须注意的是,订金最好在签好合同并写上附加条件之后再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