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购房合同上是当是人交通事故农户能转城镇标准赔偿

2020-01-06 10:37: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

    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误工费

    根据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

    5、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8、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9、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0、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维修费用参照配置机构意见确定。

    11、后续治疗费

    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2、整容费

    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3、康复费

    该项为因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发生的费用。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4、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受害人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费。

    15、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金额=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12个月×6个月

    16、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可能同时包括财产直接损失(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财物损毁的实际价值,依据发票和合理性结算)、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等。
  • 你好,对于交通事故死亡的,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和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造成伤残的,应当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等项目。 湖北省2010年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为:农村户口死亡赔偿金为:100700元,丧葬费为:
    11854.5元。详情电话咨询
  • 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的认定: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是指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财产利益的损失。通常包括车辆、物品及其他有关设施的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和善和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这停业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其中的设施一般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

    对于直接财产损失,通常适用“全部赔偿”的原则,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即折价赔偿,也就是说将被侵害的财产计算出实际减少的价值。
    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班,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的价值,并依据相关标准进行折价赔偿。

    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是指可以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产损害造成的间接损伯。
    实际中经常碰到的常见赔偿请求项目有:停运损失、养路费、保险费、运管费、受损物品必将获得的利益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