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45岁,社会保险20年,患严重白癜风,生病可以吗?

期货纠纷
2020-01-06 09:39: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职工可以办理病退。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职工办理病退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需满10年;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需满15年。二是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是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所在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特殊情况退保
    1、重复参保

    现在的经济发展比较快,小伙伴们换工作的速度也快了起来。有些小伙伴为了实现心中的梦想选择去异乡打拼,当小伙伴回到自己城市工作后如果不注意的话就会产生一个问题——社保重复缴纳。

    小伙伴们必须要知道,重复时间段缴纳的社保是不计入年限累计的,也就是说小伙伴们缴纳的重复社保部分很可能会白交!根据归集养老保险关系时一般按照的“先转后清”原则,不能转移合并的个人缴费本息会退还给本人。也就是说当你不小心同时在两个城市缴纳社保的话,可以退还给你一个城市的缴费金额。

    2、无法转移

    小伙伴们都知道想要领取养老金的话是要累计缴纳满15年。但有些小伙伴如果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但没有累计缴纳满15年,而本人又不愿一次性补足差额的时候,是可以拿回自己缴纳的社保的。

    其实小伙伴们可以放心,你退休时没有缴纳满15年的社保,虽然国家不能按月给你发放养老金,但国家不会黑掉你已经缴纳的部分,有关部门会将你缴纳的个人部分一次性退还给你~

    3、军人退伍

    当小伙伴参军前如果已经参加社保并建立了个人账户了,那么在退伍时如果采取退休、给养方式安置时,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一次性退还个人缴纳部分。

    4、丧失国籍

    小伙伴们都知道,我们国家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有些小伙伴如果选择加入其他国家的国籍就自动失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小伙伴们可以在离境时或者历经后以书面的形式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你的个人账户储存金额将一次性退还给你本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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