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钱给朋友,指定还款日期和利息!如果到期未还,能否按照约定的利息计算利息?

2020-01-05 08:1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有人欠钱到期不还,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 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该明确,债权人有比较充分的证据,如有欠条、借据等。
    并且,一方是单纯地享有权利,另一方是单纯地负有义务,双方不是互相有债权债务。此外,欠债人应在国内居住,住所明确,以便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符合这些条件,债权人就可以写出申请书,附上证据,向法院请求发出支付令,不需起诉。
    支付令发出以后,对方如在15日内没有提出异议,债权人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如在15日内提出异议,支付令即自动失效。债权人此时只能起诉,通过打官司来要债。

  • 1.一般按合同中约定利息来算,如果约定的利息显然高于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应视为高利贷,高出4倍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2.这种情况下,法院判决最高也就是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如果你们找人向法官通融一下,现在大多数最终利率是在2-3倍之间。

  • 1、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没有明确履行期限的合同,权利人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因此,如果权利人一直未主张的,可以适用民法通则中最长的诉讼时效,即20年时效。
    2、因为适用最长的诉讼时效,因此法院可以受理该案。只有法院受理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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