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开发商的破产重组要求业主申报债权。这份声明可以签字吗?签字后房子还是我的吗?政府承诺这座房子将继续修建。有没有可能只给出部分房价而不给出房子?将会有新的开发商接管,房子将继续建造。这是政府的承诺。现在我们担心在签署债权后,我们只会给钱而不会给房子。只要房子不需要钱,这种债权能被签署吗?

2020-01-05 06:37: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人(房产开发商)有权根据破产法、公司法规定申请破产,破产宣告后,购房者可以要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2002]16号批复的精神,取得所购买的房屋的所有权。对这一问题,也有比较激进一些不依上批复而依物权法规定,没有过户不享有物权的看法。
    因此,需要努力争取。以上意见供参考。
  • 以重新申请在宅基地建房为例

    申请流程与上面基本一致,不同的是乡镇政府初审通过后,还要报县(市、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另外材料准备方面,除了户籍证明等三项,需占用农用地的,要提供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拟占用农用地的情况说明。
  • 根据出租房屋用途的不同,房屋租赁合同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住宅租赁合同,一类是工商用房租赁合同。在住宅租赁合同中按照出租房屋所有权的不同,又可分为公房租赁合同、私房租赁合同和公房转租合同。
    目前公房租赁合同的特点一般具有不约定固定期限的租期,租金标准由政府统一规定;而私房租赁合同的内容则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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