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签订租房子合同,假如房主把二份签订的合同书都取走了,该怎么办?

2020-01-04 16:30: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租赁是一种财产使用权转移的民事活动。房屋租赁的当事人均应当按《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简称:租赁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为方便合同的订立,市房地局根据《条例》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使用示范合同文本,也可以参照示范合同文本自行订立合同。
  • 租房一定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细。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
    房屋维修及费用也最好写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烦。还要查看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结清没有。
  • 租赁和出售对同一个人的,出售后租赁合同就无效了。房屋所有权归原承租人,之前出租人就没有再出租的权利
    如果租赁和出售的是两个人,租赁合同对新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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