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这个女孩是故意找麻烦,然后进行口头辩论,然后这个女孩开始打人并来回追他们。我没有反抗,而是上楼了。当他追我的时候,他转过身,他的胳膊可能碰到了他。他摔倒了,然后站起来,一只手抓住我的头发,另一只手挖我的脖子。然后他被送进医院,说这是右挠骨远端的骨折。现在他想去法医诊所。这是我的责任吗

2020-01-04 10: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人打伤住院,打人者应当赔偿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对方不支付可以向法院起诉。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涉嫌故意伤害,可以报警,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者可以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可以主张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如涉及伤残,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等。
    一般根据实际给您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维护您的权益。
  • 这要看患者的疾病是否需要护理,患者摔倒原因、以及与医院签订的护理协议等因素综合判定,如果医院违反协议或者没有尽看护义务导致患者摔伤,则需要承担责任,具体赔偿结合双方签订的护理协议或者实际损害医疗来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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