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商品房,政府拆迁,不满意补偿,我不同意行不行。

2020-01-04 09:37: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临街商铺,此类补偿要分两种情况,一种证件齐全,即房产证、土地证、营业执照及缴税凭证等;一种证件不全,即只有部分或没有上述证件。第一种情形,则按照市场比较法粗略计算自己的补偿即可,但还要计算出停产停业损失、装潢装修损失、临时安置费、搬迁补助费、大型器械搬迁损失补偿费、征收拆迁奖励等等;第二种情形,各地则有不同的处理方法,但都要尊重事实,英淇征收拆迁律师团曾办过一个案件,就是证件不全的情况,最终商铺所有权人以经营性用房进行补偿,所以,并非没有证件的商铺就不能按照营业性用房补偿。
    上述情况并不包括承租人的征收拆迁补偿
  • 目前国内对于住宅用途土地(注意:商住用途不算住宅用途,商住40年,住宅70年)在土地到期后只要房屋还在,无需补交土地出让金,视同正常房屋进行市价补偿。对于商业和工业用地上的房屋到期后如果没有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用手续,且土地出让合同未约定到期对地上物进行补偿的,可能得不到拆迁补偿。
    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1,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本村集体,只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受让;  2,外省的农民不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没有受让的资格。  一,宅基地:  1,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2,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3,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三,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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