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是爸爸妈妈掏钱买的,房产证上写的是自己的名字,我是不是具备赠予,交易等支配权

2020-01-04 09:31: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房屋赠与子女需要哪些手续?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署房屋赠与的书面条约。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干系;

    3、赠与的来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目和根本状态、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举动的意思表现;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署名或盖印、署名日期。

    二、办理公证

    凭据法律部、设置装备部署部《关于房产登记办理中增强公证的团结关照》的划定,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举动产生地公证处受理。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住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全部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产业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产业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团体全部的,应提交该团体构造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全部的,应提交国有资产办理部分答应赠与的文件。

    三、办理房屋全部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办理机构申请变动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子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户型平面图;

    4、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查对);

    6、契税收条。

    四、赠与人将房子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产权转移登记为准。要是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条约,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凭据《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行〈中华人民共和百姓法通则〉多少题目标意见》第128条划定,也应当认定赠与建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再次转让的收入-受赠时产生的费用支出-再次转让时产生的其他税费-其他合理的费用支出)*20%

  • 1、如果赠与房屋的产权已经过户在他人的名下,则这房屋已经不是遗产,被继承人无权处分这套房屋,遗嘱中对房屋的处分无效,则房屋所有权应当归赠与的那个人;
    2、如果赠与的房屋产权还没有过户,则房屋属于遗产,在遗嘱有效的情况下,房屋的产权应当属于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3、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三十九条 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