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执行过程中由法院主持与原告约定了口头协议,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我已全部履行口头和解协议,现在原告又反悔想增加金额我该怎么办

2020-01-04 08:26:5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和解协议中一般除了撤诉的要求外,还要写明付款后双方债权债务清结再无争议的内容,否则就存在漏洞,原告是否撤诉是他的权力,如果他拒绝撤诉,无法强迫,法院会依法判决,你们支付的部分只能作为还款冲减了. 例如双方达成协议,在付款后甲方不得再起诉追讨,但实际上如甲方仍然起诉,法院依然会受理,但:
    1、如果协议中有约定付款后双方债权债务清结再无争议的内容,那么法院判决会驳回他的诉讼请求。
    2、如果没有以上内容,那么只能冲减。 这种合同你们当然可以起诉,但赢的希望不大,即便赢了也只是可能判决对方还款(不可能强制判决对方撤诉),但对方又有一个你们需要付款的判决,所以实际结果仍然拿不到钱。

  •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  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外地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到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冻结和划拨存款,不需经当地人民法院同意或者转办手续。当地银行、信用合作社必须协助办理,不得以扣收到期贷款或贷款利息等任何理由拒绝和搪塞。拒绝协助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罚款,建议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给予纪律处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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