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开车与一辆三轮车发生追尾,造成对方一人脊椎损伤,一人口喉损伤,牙齿掉了两,但是在我老公打电话将其送去医院后,对方却叫来5-6个人对我老公进行殴打,现在我老公也在医院,法医鉴定可能是轻微伤,昨天交警打电话说要医药费,我们该怎么办主要担心对方讹诈我们

2018-09-06 08:28: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汽车追尾,交通事故法定的赔偿项目共有16项:
    (1)医疗费、
    (2)护理费、
    (3)误工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交通费、
    (6)营养费、
    (7)残 疾、死亡赔偿金、
    (8)精神损害抚慰金、
    (9)被抚养人生活费、
    (10)残疾辅助器具费、
    (11)后续治疗费、
    (12)整容费、
    (13)康复费、
    (14) 住宿费、
    (15)丧葬费、
    (16)财产损失。
  • 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当事人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
      车被追尾对方全责,两车的维修费用都由对方所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当事人可以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
      当事人可以让物价局定损,再不行就到4S店定损。如果对方不赔偿你,你就应该到法院起诉。但是折旧费是没有的。交通事故只是赔偿直接损失的。双方在交通队进行登记备案,当事人无责任,拿着修车的发票与后车车主一起在交通队进行结案。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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