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母亲在公证处签订的自愿放弃继承父亲的房产的公证书单方面能撤销吗?

2020-01-03 15:23: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
    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 房产赠与公证可以撤销吗,  一般的赠与行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一般不能撤销。受赠人可以进行撤销的几种情况: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产赠与合同公证需要哪些证件  如果要办理“房产的赠与合同公证”,当事人需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房产赠与公证申请表。并须提供下列证件: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身份证件(如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赠与人的房产所有权证原件;  
    3、赠与人必须提供赠与书或与受赠人签订的赠与合同,赠与书和赠与合同,必须详列赠与人和受赠人是何种关系,以及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住址以及赠与物等。赠与物要写的具体明确,如应写明坐落、结构、面积、产权证登记号码等;  
    4、赠与的房产属夫妻共有财产的,夫妻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申办,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配偶赠与房产的声明书;  
    5、受赠人不满法定年龄的,应当由受赠人的法定监护人代为其办理;  
    6、公证员要求与其相关并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 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所谓的“继承开始”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起计算的。
    2.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亲自到其所在地或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1.本人的身份证明。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3.本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可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提供。这种亲属关系为确实享有继承权的亲属。4.有本人签名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 需要办理公证手续,到公证处申请办理放弃房产继承权公证。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是指公证处依法证明继承人放弃自己享有的继承他人遗产权利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活动。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因而,法律虽然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一般来说,如果涉及房地产财产的,应当办理公证,便于以后过户手续的办理。如为其它财产,可以仅立书即可,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由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  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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