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在青岛买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吗

2020-01-03 11:44:3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住房公积金在买房前,不能以买房的名义进行提取。
    1、购房后一年内,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备案表(开发商处盖章)、身份证等资料,在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提取。提取额度不能高于公积金存款额度。若是选用公积金贷款,可在贷款半年后在公积金中心以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形式进行提取,额度不能高于首付款,不高高于公积金存款额度。
    2、若是要在买房前提取公积金,可以选用离职后异地就职的形式,进行提取全部额度。需要离职证明等资料。
  • 公积金在以下条件可以提取
    (1)要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已经离休、退休的;

    (3)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已经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变业满五年的;

    (5)已经出国、出境定居的;

    (6)个人户口迁出本市、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7)本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2.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手续如下

    (1)对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核心提出申请,去管理核心办理。

    (2)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或房屋委托代管单位出具证明,以证明其自住房的确需要大修;

    (3)到房屋修缮公司开具修缮预算证明,以确定所需费用;

    (4)借款人持上述证明、个人贷款申请、单位担保证明、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等到主管部门申办贷款;

    (5)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确定贷款额度、偿还期限和偿还方式;

    (6)经过银行办理有关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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