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2015年9月3号我与别人合租两室一厅,签一年的合同,合同上写住满一年退押金。2016年8月下旬我已搬出去住,但房子租金还是付到九月了。进去的时候是宽带水电燃气费自理。房子租金是两个次卧统一给主卧,再由主卧统一交给房东。截止到2016年10月1日主卧并没有退还押金,问房东,房东也不退还押金。实际上在我搬出去之前,主卧没经过我同意就已经找好续租我房间的人,只是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续租我房间的那位朋友又不租了。在退房后的前半个月,我曾在朋友圈发布信息招人续租,租房信息被房东看到,房东打电话给我:"说主卧已找到人入住,只是人还没有来,我又招人租房,进进出出,待会两边碰到会尴尬,已经确定要租的朋友知道了也不好"接了房东电话后,我立刻撤了我朋友圈的租房信息。撤了租房信息后我向另外一个住侧卧的朋友咨询,我续租两年的宽带费用275元,我只用了三个月,如何处理比较好,侧卧给出的解决方案是,1,我搬出去后剩下的宽带费用由主卧和侧卧平摊,等我房间租客进来,再由续租我的朋友承担。2,让续租我的房客承担。我考虑了一下24个月275元的宽带我用了三个月,余下21个月就直接抹了零头算200块。当场就问侧卧同

2018-09-06 05:20: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4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根据《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因此,非房屋所有人对房屋进行出租并不导致租赁合同无效,只是效力待定而已。《合同法》第228条还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可以看出,出租人是否为租赁物的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怎样预防租房过程中不退押金的问题
    1、租房过程中,在与房东或中介签租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讲房屋的设备以及情况写清楚。如本身就有损坏的设备一定要在合同中注明。水电燃气这些是自然性消耗的设备,如果损坏是不在抵押范围的。
    洗衣机和电视机冰箱之类电器设备要注明品牌型号和购买日期生产日期,即使无法做到也要留意写明,以后及时坏了也属于自然损坏。
    2、当交完房租一定要开具交纳房租的收据,好有盖章或指纹,尽量避免手写的收据和签名。
    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租房一定要盖公司章。以免发生纠纷时收据没有法律效力。另外就是付款方式好是汇款,这样有交易记录的,作为证据也很有说服力,切记付现金。
    3、租房过程中一定要将重要文件拍照留底。
    由于合同、收据这些都是纸质的文件,建议大家签好后拍照留底,防止文件丢失后自己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4、如果是通过中介租房,一定要选择大型可靠的中介公司。现在有很多不法的黑中介,一定要多加注意。
  • 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在实践中,依法签订的租赁合同,原则上双方都应该遵守并履行的,任何一方违约的,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且守约方都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除非出现法定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如地震洪灾、政府政策、社会骚乱等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如房东将租客的东西搬出来的,或将房屋转租给其他人等等。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如租客逾期未交租,经房东合理催告后,仍然未交组的,房东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如租客将出租屋破坏掉,导致无法正常出租的,房东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赔偿。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在租客出现上述情形时,房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甚至要求租客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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