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2018年签的劳动合同书企业给签的协议书上是空白页的,企业规定鉴上自己的性名,那时候自己明确提出疑惑,为何是空白页合同书,绐我签名的人说企业要求,全部的人都一样。我想问一下那样的合同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规吗?合理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0-01-02 10:00: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劳动法规定,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如果你公司没有超过,应该说双方均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不赔偿。但你可以根据原来已签订的三个月试用期合同为证据,三个月期满后应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公司未与你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赔偿一个月工资标准的补偿,以及其他损失。
    公司对你所提问题必须举证三个月期满后仍在试用的的证据,由于没有书面的证据,公司对此举证很难,因此你要求补偿的要求就有可能得到支持。
  • 小心签了“空白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问明白。最好应该认真学习和了解一些劳动法律和法规方面的知识。例如,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空白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上有相关内容,但也在一些内容上保留了空白处的合同。有不少用人单位,为了应付劳动部门的检查,勉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保留空白处,可以根据单位的意愿随时更改,比如在岗位一栏,本来应聘的是A岗,在合同期内,被随意调至B岗,更有甚者,本来口头协议的劳动合同期限是3年,在合同上私下改成2年或1年,这都会为劳动者维权埋下隐患。
      小心“空白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重视格式化劳动合同中需要特别约定的空白填写部分,注意不在有空白格的劳动合同上签字,自己坚持保留一份劳动合同原件。
    如果出现维权困难的情况,注意收集能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件、工牌、社保、工作服、工作往来邮件、证人证言及电话录音等。   在此,提醒劳动者千万不要在不规范的合同上签字,以免被不法用人单位利用,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同时也具有法律强制力,由此形成的各项权利义务双方必须承担。
    因此,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查看合同文本内容是否完整,起止日期是否明确等,如果草率地在空白的劳动合同上签字,可能会不慎中招。
  • 具体来说担保合同会因为下列几种情况而无效:
    一、主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是依附在主合同之上的,如果原先的主合同无效的话,那么担保合同自然无效。
    二、担保合同的主体无效
    是指签订担保合同的当事人是不具有相应的担保资质,从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具体来说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法律禁止担保的机构和单位。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3)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标的物违反法律的规定
    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有些财产是禁止作为担保合同的标的物的,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四、超过了担保期限、担保权人没有行使权力的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担保合同已经是无效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当然,如果是采用欺诈或者胁迫订立的担保合同也是无效的,在实践中不少担保合同是有效存在的,但没有明确担保的方式,对于这种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是按照连带责任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的责任很重,因此在确定担保合同有效之后,还要明确保证的方式,避免承担过重的责任。
  • 工伤职工在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情形下主动解除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5-10级的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解除合同,是否可以活动经济补偿金,与普通劳动者无异。
    在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法定过错情形下,主动解除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
      但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5-10级的,主动解除合同,从工伤保险的角度,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或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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