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借了我2万块钱,有借条,月利率5分利息,期限一年,只给了2个月利息我,现在是第四个月了,担保人是他儿子以结婚,我可以提前要回本金吗?

2020-01-01 21:04: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借条后增加利息如果担保人同意,担保人对增加的利息不承担担保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 关于p2p借贷的利息和本金,一般来说,本金加利息的和叫做本息合计。
    本金:即贷款、存款或投资在计算利息之前的原始金额。
    利息:从其形态上看,是货币所有者因为发出货币资金而从借款者手中获得的报酬;从另一方面看,它是借贷者使用货币资金必须支付的代价。
    利息实质上是利润的一部分,是利润的特殊转化形式。
  • 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具体可以高利贷一方协商。 担保人给借款人作担保,向高利贷作担保的同时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第一,超过法定利息的4倍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第二,超过担保期限的担保人也不承担担保责任。
      高利贷就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至于利息超过多少才构成高利贷,由于在立法和司法中都没有统一的规定和解释,在实践中只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对具体的借贷关系进行具体分析,然后再认定其是否构成高利贷。
    这种观点还认为在确定高利贷时,应注意区别生活性借贷与生产经营性借贷,后者的利率一般可以高于前者。因为生活性借贷只是用于消费,不会增值;而生产经营性借贷的目的,在于获取超过本金的利润,因此,它的利率应高于生活性借贷的利率。
  • 担保期限分为约定担保期限和法定担保期限。如果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在借条上面约定了具体的担保期限,那么约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当事人就需要遵守。如果是法定担保期限,法定担保期限分为“没有约定”和“约定不明”这两种情况,所以法定期限也不相同。
    《担保法》第25条和26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担保法解释》第32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法定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