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阑尾切除术后的伤口一直在溃烂,没有愈合。两个月后,进行了第二次手术,取出线头和两个脓袋。它还导致肠粘连和窦形成。这不是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纠纷
2020-01-01 17:41: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由于手术存在一定风险,这种情况需要经过鉴定,否则很难据此认定医院存在过错,具体需结合产检资料和病历资料。
    但因院方诊疗行为导致损害的,需要依法承担责任,建议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了建议起诉维权。
  • 医疗事故是特定的职业事故。断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五个基本条件:
    1、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是经过卫生机关考核、批准和承认的,有相应原资格、职称和职务。
    2、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犯有医疗过失。
    3、医疗事故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服务活动和管理工作中。
    4、给病人造成的不良后果,必须符合国务院1987年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方法》第二条规定的范围。
    5、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若不具备以上条件,也不属于医疗事故。

  • 1、保险公司在保险理赔范围内承担理赔责任,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2、保险公司是对投保人(责任方)的赔偿责任进行理赔,伤者自行承担的赔偿责任部分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3、交强险:保险公司仅承担壹万元的医疗费,商业险根据投保人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确定最高赔偿金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九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并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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