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邻居丈夫完婚有15年了,在家乡办了婚宴,就是说没办结婚证,就在2019年4月人们在襄阳按揭贷款了一套房屋,那时候由于沒有结婚证书就只写了我丈夫一个人名字。如今人们也把结婚证书领了,我也资询下,按揭贷款的房屋,在房本未办出来以前可以加老婆的姓名吗?

2020-01-01 14:50: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 房产是在结婚后购买的,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不影响房产的权属份额,原则上按照购房时双方父母各自的出资比例确定所占份额(须有出资的具体证据),在婚姻存续期间(离婚前)男方以个人名义卖房办过户手续时需要未婚证明或女方也要到场面签,所以不存在私下处理的问题;若在离婚后,处分房产须提供离婚判决书或有民证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一般也会要求另一方到场确认),最好的办法是在未分割房产前继续居住。
  • 您好:
    1、按揭贷款购买房屋,有房产证,虽然贷款没有还完,但是这样的房子是属已经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子;
    2、从公平角度上讲,该房屋应该经过评估作价才能合理分割,从你说的情况看,在没有其他共有财产的情况下,即使存在对他隐匿财产有所惩罚,也不能将房屋这一重大财产完全判决给你。这样的判决我感觉也有失公允。
    3、二审中对方提出评估,按照程序公正原则,法院应该发回重审。
    4、发回重审后,我预见下次判决会做重大改变。
    5、鉴于上述案件复杂情况,请你与你的律师仔细准备应诉。 不知道我的回答您是否满意。
  • 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属于该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后共同出资全款或者按揭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3、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婚后增加另一方名字的,视为共同财产;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全款并登记于该方名下的,属于其个人财产;
    5、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全款并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婚前一方出资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共同还贷部分房产份额属于共同财产;
    7、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并登记于另一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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