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就是摩托车把人撞了,被撞人去医院检查,医生说了没得问题,开车方赔偿了全部的医疗费用,被撞方报了警,第二天交了罚单后被撞方又叫赔偿6000的误工费。

2020-01-01 11:45: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发生后,有的受害人因伤致残无法继续工作甚至无法正常生活,其受到的财产损失是巨大的,其精神上受到的痛苦也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损失都能获得赔偿,只有法律规定的项目才能获得赔偿。
    一、赔偿项目《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律实务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主要有: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4.死亡受害人近亲属或者伤残受害人遭受精神损害的赔偿金。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项目的变化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6月30日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扶养人的,应当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8条的规定,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上述规定表明,被扶养人生活费不再列为单独的赔偿项目,而是将其数额计算到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中,统称“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但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的数额实际没有发生变化。
    三、赔偿项目与赔偿标准残疾赔偿金、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的赔偿数额与相关计算标准密切相关,而计算标准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受害人或赔偿权利人住所地和居住地的居民收入、消费支出及职工工资的统计数据为依据。1.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计算。3.丧葬费按职工平均工资计算。4.误工费计算可以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四、赔偿项目与伤残系数和赔偿责任系数受害人或其近亲属获得的实际赔偿数额与伤残系数密切相关。
    (一)伤残受害人赔偿项目的计算1.单项赔偿项目的计算受害人及其被扶养人的各项赔偿项目,在依据相关标准计算,其中伤残赔偿金和被扶养费人生活费在计算总额后乘以伤残系数确定。赔偿总额的计算赔偿额在将各单项赔偿项目数额相加,扣除交强险赔偿限额再乘以责任系数,然后加上交强险赔偿限额确定。计算公式:赔偿额=(赔偿项目总额—交强险赔偿限额)×责任系数(责任比例)+交强险赔偿限额。
    (二)死亡受害人赔偿项目的计算1.单项赔偿项目的计算受害人亲属的各项赔偿项目,在依据相关标准计算后确定。2.赔偿项目总额的计算赔偿总额在将各单项赔偿项目数额相加,扣除交强险赔偿限额后再乘以责任系数,然后加上交强险赔偿限额确定。
  • 对于在医院的医疗费用,公司垫付了医疗费,工伤赔偿下来如果包括报销的医疗费,公司向伤者要回之前付的医药费,这样做合理,因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不需要支付。但是,你要注意,很多时候,并不是所有的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都报销,而是符合工伤保险目录的才报销,工伤保险基金不报销的应该由单位支付,所以,你把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的医疗费给公司。

  •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你查阅一下
  • 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怎么计算?
    (1)医疗费项目范围=①挂号费+②医药费+③检查费+④治疗费+⑤住院费+⑥其他医疗费用。
    ①挂号费:包括医院门诊挂号费、专家门诊挂号费等。
    ②医药费:指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
    确定医药费用时应将处方和医疗费用发票有机结合起来审查;凡不具有针对性、可用可不用或者用于其他疾病的药品,属于不合理用药。
    ③检查费:指为确定伤情而收取的费用,包括为治疗所需和各种医疗检查费用。
    重复检查(合理转院后,接受医院在原来检查的基础上进行的检查不可视为重复检查)、高额检查的费用(伤情必要的除处)应予排除。
    ④治疗费:指受害人接受治疗所支付的费用。
    ⑤住院费:指按住院标准入院而由医院收取的床位费、水电费等费用。
    住院应只限于重伤或住院确定伤情和手术治疗。
    ⑥其他医疗费用。
    (2)医疗费金额=已发生的医疗费(不包括原发病)+预期(后续)医疗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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