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店主在2018年6月8日开了三家店。我穿着其中一件女装工作,并于2019年2月初开始工作。到目前为止,公司还没有为我签订合同,也没有购买保险。每月补贴是400英镑。该公司将倒闭。我们能得到什么补偿?如何保护你的权益

2020-01-01 10:31: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员工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调节;在调节不成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裁决。员工可拨打12333针对投诉相关事务进行咨询。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 公司破产了之后员工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所以,若所在单位被宣告破产了,则用人单位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破产了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的赔偿标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破产企业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能提出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但可能面临仲裁时效的诉讼风险。没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时可以拿到以下的报酬:
    1、员工应付的劳动报酬;
    2、从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还要依法支付一年内的双倍工资。具体而言,就是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公司还是没签劳动合同的,不仅要按规定支付应付的工资,还要额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并且支付时间最长是十一个月,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及提起诉讼主张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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