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应届毕业生,我计划去私立医院工作,用户没有详细说工资待遇和缴纳五险一金。 我的同学也在那家医院,试用期三个月,合同一年一度签订。 试用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1-01 08:01: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的劳动法的规定,公司是需要给员工去买这个社会的保险的,这个是公司的义务的,另外,你们在劳动合同中是否约定,也是没有关系的,也不影响公司的这个法定的义务的,另外,如果公司不买,你可以到劳动局去投诉的。因此,签订合同的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 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2、工伤,是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后的概念,所以先有劳动关系,再有工伤一说;
    3、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受工伤,可以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一并索赔;
  • 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亦称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确约定了效力期间的劳动合同。
    其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亦称不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的劳动合同,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 1、试用期不得擅自延长。因此公司擅自延长你的试用期到半年的行为违法。
    2、合同到期后双方为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不需要提前通知。因此公司的做法不违法。事实劳动关系在一般情况下不属于非法用工。
    3、你可以提出劳动仲裁要求追讨后三个月正式员工工资的差额,支付2011年7月20至22日的三天双倍工资,以及一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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