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班时不小心重物把脚压伤了,造成左外裸脚骨折打钢板。请问能评残吗。能评几级

2019-12-31 19:03: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工伤致骨折,至少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5.10十级
    5.
    10.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
    10.2十级条款系列凡符合
    5.
    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 1、如果属于劳动关系,建议及时申请认定工伤,并做劳动能力鉴定,结合工伤级别以及相关规定要求赔偿。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如果属于雇佣关系或者劳务关系,可以要求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经鉴定构成伤残的还可索赔伤残赔偿金,具体数额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 1、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那么是属于工伤,员工本人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判定为工伤。  
    2、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工伤费用由单位全额支付。  
    3、员工工伤可享受到的待遇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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