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喜欢问关于交通事故的事情吗,对方是完全负责任的,我想考虑一下对方要承担一些医疗费用,对方要我为了钱不给他医药费,我应该给吗?我孩子的腿骨折了。我想和对方和解,如何和解,他需要陪我做什么,我有多想要他。

2019-12-31 16:29: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需承担的行政责任并不影响您行使您的民事权利。您应该先做个伤残鉴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要求对方承担您的:
    1.治疗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2.因残疾造成的生活上需要产生的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3:汽车维修费。 对于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 1.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可以同时享受工伤待遇和侵权赔偿,但因为两者是由同一事实引发的,故应在性质相同的物质性赔偿项目上予以适当限制。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非常明确地规定劳动者向第三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应当支持。所以,当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发生竞合,职工可以依照不同的法律规定分别获得救济。
  • 你好,可以起诉至法院主张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法律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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