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抵押回来车让我卖了,会法律责任吗?我和对方没有抵押合同

2019-12-31 06:21: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权采用生效主义,即抵押权自办理抵押登记方设立。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具备法律效力,自然不能对抗经过登记的抵押权
  •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因此,依据上述规定,您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该合同,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再次,建议您收集开发商已经将房屋抵押证据,从而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房款并赔偿损失。
  • 未经抵押人同意,抵押车是不能买的,因为存在债务或者担保关系。  销售抵押车是违法的,因为拍卖或者变卖抵押物,除抵押人同意外,应通过法院进行,私自销售抵押物,会被追究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担保法》第五十三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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