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出租人对出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否有法律规定?

2019-12-30 20:16:2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关键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含义是
    (1)仅限于房屋租赁场合;  
    (2)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   
    (3)出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权的,承租人可主张该房屋买卖无效; 但是优先购买权不是无限制的,比如有下列情况,承租人就不能主张: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具体应对请来所咨询。
  • 根据《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的有关规定,可以对出租房屋的装修问题进行解决:
    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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