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拍卖的房子是14.4亿元,要不要交拍卖费

拍卖
2019-12-30 06:22: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何买法院拍卖的房子?  首先,拍卖的房屋产权要清晰,过户不会有任何问题;  其次,拍卖的价格比较合理,如一些房屋的起拍价仅为市场价的七成至八成,超过起拍价就可成交。  委托拍卖的房屋,拍卖公司首先要对房屋的权属进行严格的审查,然后再同委托人签订《委托拍卖合同》。经拍卖所得的房产办理产权时需提交房屋权属证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拍卖协议,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委托书。  除此之外,还需要提醒的是委托拍卖的房屋如设有抵押权的,应先注销抵押权;法院委托拍卖的,要提交法院委托拍卖函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对于拍卖的房屋,交易手续费需双方缴纳。  消费者竞买时要掌握以下要诀:
    一、了解所竞买房产的权属状况。
    二、了解房屋的面积、结构、配套设施、周围环境。
    三、竞买人可选择两个以上的标的竞拍。
    四、了解拍卖机构能否提供按揭贷款服务。
    五、要反复比较判断该房产的价值,以确定适当的心理价位。
    六、注意选择合法的房地产拍卖机构。
    七、有必要对拍卖房进行实地考察,掌握第一手资料。
  • 法院强制拍卖时,拍卖费用由拍卖公司按拍卖成交价格的比例收取。具体比例请查看最高法院关于拍卖的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的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 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  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
    0.5%。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  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
  •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但不能就此得出“唯一住房一概不能执行”的结论。因为该司法解释第七条同时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也就是说,保障被执行人有房屋居住并不等于保护其房屋所有权。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定给付义务,却依然出入高档场所、用高档商品、住豪宅,就不能以保护生存权为由,置债权人的利益于不顾。
    据此,人民法院在执行时,可采取以大换小、以近换远、以好换差或租房等形式,既保障债务人的基本生存需要,又确保债权人实现其债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