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是公司,乙方是土地所有人。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甲方租乙方土地使用权,一年1000余租金,租金一年一付,在2019年8月甲方未付租金超过一年。乙方在8月底将土地使用权转租给丙方,现在甲方又想使用土地,发生纠纷,可否不让甲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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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的房子都可以转租,只有满足以下情形的承租人才可以把房屋转租: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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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可见,6个月以上的定期租赁为要式
不定期租赁为非要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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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
土地征收,现在指的是对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与补偿,基本上与你的土地使用权还有多长时间是没有关系的,一般征收都会有征收补偿的评估价格。如果地大于房,会有专门的补偿。
各地
拆迁补偿标准不同,同一地不同拆迁项目的补偿标准,也往往是不同的。
从实务来看,每个拆迁项目通常都有一个拆迁
补偿安置方案,
拆迁人也会与
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按前述方案和协议确定具体拆迁补偿安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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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邻居之间的纠纷,最好找村上领导去做对方工作,确实不行则可以搜集
证据报警或者向法院起诉。
二,“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
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我国《
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了相邻关系处理的
基本原则是“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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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