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 我还在南通市,户籍是安徽省的,能够 在南通市申请离婚吗?

离婚
2019-12-29 16:03: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是户口本上的人就一定是继承人:在户口本上的人不一定有继承权,不在户口本的人也可能有继承权。比如出嫁的女儿或是因工作参军等将户口迁走的儿子,虽然户口不在户口本上了,但一样有继承权;死者的兄弟姐妹可能在同一个户口本上,但死亡有父母、配偶、子女在时,兄弟姐妹却没有继承权等。
    继承时应当写有继承权的继承人的名字: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应当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 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件: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
    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四)请求人无过错。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
    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
    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

  • 一、离婚后户口怎么办呢: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1、回原籍:拿着原籍派出所同意签发的户口准迁表去户籍部门办理准迁证(需要有原籍单位或者村委同意接收的证明和离婚协议书),然后在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2、现籍分户:户口和前夫分开,单独立户.虽然还是一个户口地址,但是户口在法律意义上是分开了。

    3、办理所需手续:

    1.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2.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