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一下,因快递问题我对物流对快递公司和快递员进行了投诉,因我在医院上班,他们多次找我医院的分管领导,先是投诉我,后来又找领导跟我沟通想要私了,对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我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19-12-29 10: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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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邮政行业标准》的规定,同城快件为3个日历天;国内异地快件为7个日历天;港澳快件为7个日历天;台湾快件为10个日历天;国际快件为10个日历天。如果超出上述时限,则属于快递彻底延误,消费者可以视为快件丢失,而有权要求快递公司作出赔偿。
鉴于快递公司在15天内仍未能将货物交至客户手中,也就可以要求其赔偿实际损失。法院遂作出判决快递公司承当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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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目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主要有五种维权的途径:
1、协商解决;
2、投诉、调解;
3、行政申诉;
4、提请仲裁;
5、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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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