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弟弟在学校体育课上,老师组织赛跑,赛跑场地没有跑道,在后边同学超越我弟弟的时候,他同学被绊倒,导致锁骨骨折,医疗费花了8000元左右,这个费用已由保险公司报销,现在,同学家长向我家提出赔偿3000元的营养费!我想问您下,这个责任该怎么划分,同时我们的这个营养费应该怎么赔偿?

2019-12-29 10:19:5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财产损害责任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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