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1989年报名参加工作中的,工作中是从业焊工,直至2006年企业倒闭,2019年48周岁以上,能申请办理45周岁以上提前退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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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
合同自动终止,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继续发生劳动工作关系的可以作为劳务关系处理。参照《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
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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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提前5年退休的有: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连续工龄满10年的;或者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女职工。提前10年的有: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职工。
因公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则可以不定期地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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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退休的员工讨薪要根据员工与单位的关系是
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讨薪者可以通过
劳动仲裁或者到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权。如果认为对方可能会有转移财产等行为导致难以执行等情况的发生,可以申请保全欠薪者的财产。
动者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并且办了退休手续、领了养老金,那他和用工单位之间就不是劳动关系。如果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但年龄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同样与用工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是依据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这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行行政执法的,不适用劳动关系的情况,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就没有这方面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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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