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家是09年动迁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一拖再拖托着不给,数次到拆迁办要都都用领导干部没有,小区不允许给,我也要想属于我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为何不帮我,违反规定吗?,现我出外流浪10年了,拆迁安置房一拖再拖拿不上,我该怎么做?

拆迁补偿
2019-12-29 08:52: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对强制拆迁城市房屋的规定以下程序要件: 1.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了行政裁决。 2.行政机关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依法进行了调解。
    3.已经落实了补偿安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第19条规定,“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 4.已经依法组织了听证。行政机关拟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都要经过听证程序,目的是要听取拆迁当事人的最后意见,保证强制执行的公正性。 5.强制拆迁的裁决已经通知被拆迁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6.已经进行了现场公证和证据保全。
  • 房屋拆迁时要签拆迁协议,要对补偿、拆迁面积和双方权利义务进行约定,房屋需要拆迁的,为了解决被拆迁人的住房问题,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拆迁安置需要符合法定的程序,并且需要双方签订协议。
  • 拆迁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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