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男友第一次非法拿刀闯入我家威胁强奸,后来两次都在我家威胁我,我还能控告强奸吗,后来两次都没有证据

2019-12-29 07:34: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被人持刀威胁要杀死自己时,对方先出手却被自己杀死,构成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人室强奸是指罪犯侵入室内实施的犯罪行为。罪犯在实施强奸过程中,必然有一系列复杂的活动过程。现场常留有较多的痕迹物证。勘查时,除对罪犯出入口和来去路线详细检查之外,重点勘验罪犯实施强奸的场所及其接触使用过的物品,如在床单上、地面上寻找罪犯足迹、身体压痕、手掌压印等;检查现场有无搏斗过程中遗落的钮扣、布片、毛发、血迹、阴毛、精斑等物证;对被害人的衣物注意是否附着有毛发、血迹等,以及现场有无其他反常情况。
  • 你好!首先应考虑到这关系到一个未婚女性的声誉问题,是否控告其强奸,要仔细分析手头上的证据是否充分,如果不充分,则这种想法是不可取的。因为,怕导致最后不但败诉而且还坏了自己的声誉。
    当然,如果本人不重视自己的声誉,将可以放手一搏。主张先收集相关证据或者受害人本人先找律师当面咨询,讲述事情经过,或许律师能真正帮到你。时间不宜拖得太长。满意请采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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