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有拆迁安置房屋的买卖协议和委托书,是否可以在他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公证?

拆迁补偿
2019-12-27 20:24: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申请,对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申办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当事人应向法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一、申请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法人资格证明;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本人的身份证件;  拟办理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公证处亦可代拟授权委托书)。  
    二、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应注意以下问题:  法定代表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代理日期和有效期、有无转委托的权利等,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在公证员面前亲自签名、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
  • 需要不到场一方开具一份委托书,委托到场一方相关事宜。
    1、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
    2、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根据法律规定,代理关系发生的根据有三种: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其中,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分别是基于法律规定和有关单位的指定而发生的代理关系。而当事人之间基于委托授权而产生的代理关系即为委托代理。
    委托人以委托的意思表示特代理权授与受托人的行为,仅凭委托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能发生授权的效力。委托人授与代理权的书面形式;称为授权委托书,简称委托书。

      房产委托行为,是房产所有权人 (委托人)将办理与房产有关的事务,或者实施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 (买卖、出租、抵押等)的权利授与受托人的意思表示。
    房产委托行为又称房产授权委托行为。房产所有权人申请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其房产委托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房产委托公证又称房产委托书公证。

      房产所有权人可以采用公证机关制定的标准房产委托书,也可以自行起草房产委托书。
    房产委托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或名称、房产座落位置 (片区、幢、楼、单元)、房产所有权情况、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等。其中,委托权限可以包括:申领 (房地产证)或者办理与该房产有关的其他手续;出卖权;出租权;抵押权(包括为委托人的债务设定抵押的权利或为受托人或者第三人的债务设定抵押的权利等);收取租金或支付与该房产有关的各项费用;转委托权等。
    委托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授与受托人上述权限中的一项或数项。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房产是若干个共有人的共有财产,若将全部房产委托他人,则斋全体共有人的共同实施授权委托行为;部分共有人需要办理房产委托的,只能就属于基本人所有的房产份额实施授权委托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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