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塑料厂工作了将近一年,面试时签了两份劳动合同,两份被厂里的人事拿走,自己没有劳动合同,这个厂违反劳动法了吗? 此外,我在家有事想辞职,但是工厂内的领导没有被认可,不让我去,不要放任不管,我该怎么办求助,a

劳动合同纠纷
2019-12-27 19:42: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书写书面辞职报告,并在离开单位或公司三十天之前将书面辞职报告递交上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通过司法手段来解决。及时将目前存在的劳动纠纷事实转交当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处理,或者直接起拆至当地人民法院来通过法律手机解决。
    在接着你的诉状后,相关司法部门会出面帮你解决这类事件。 3 通过劳动仲裁机构协商解决。由于解除劳动合同会伴随一系列的人员、关系变动,故问题的最终解决需要借助具有一定权威性、中立性的仲裁机构来协商解决。
  • 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没签订书面合同,这一点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合同期限1年内,约定三个月试用期是违法的。试用期就应当购买社保。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假如你是正式合同员工!只要在30天前提交合同 公司没有任何理由约会你!假如你没有任何合同或者档案在公司,拿到工资就可以走人了! 假如你还有档案在就必须得让公司归还,公司若克制,就属于违法,到当地的劳动诉讼仲裁会去告他! 顺便附带一个劳动法给你更明了@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批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企业再对劳动者作出任何处分都是没有约束力的,是无效的。劳动法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也就是说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
      在处理工伤时,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并治疗终结后再申请伤残鉴定,之后再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等情况确定具体的工伤赔偿金额。
      对于赔偿金额,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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