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一些事情,带着老婆孩子去娘家住了几个月,然后老婆整天玩手机不干活不带小孩,然后我终于忍无可忍把她手机砸了,后面就打起来,然后我打电话叫家里来娘家接我和儿子回去,然后她报警说我打她要把儿子抢走,警察来个之后叫我爸回去,我在这里看着小孩,但是别在吵架打架,但是她家里不给我住,赶我出来,警察也帮着他们把我赶出来,但是孩子一只都是我带,我老婆从不管,孩子哭了也不管,口渴也不知道,现在我不在孩子身边我好怕她带不好,还有她说打死都不会给我孩子,说我要敢抢就报警,我该怎么办? 现在小孩她不给我带回家

2018-09-05 13:32: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事纠纷警察大多数以教育和调解为主,你也不希望把你们两个都拘留罚款吧?如果确实是家庭暴力,你可以告诉警察事情,请求验伤,并且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婚姻法、完全可以法院判处离婚
    如果有必要,你应该向司法部门申请离婚,在一定期限内,对方不同意,可向法院申请强制离婚,如果他已经侵犯你的人身自由权,可以报警。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你好,应当出院后找派出所申请做伤情鉴定及伤残等级鉴定。 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如还需帮助,可直接电话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