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离婚男方不同意,男方有家庭暴力行为,还总是威胁我,像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8-09-05 13:28: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意义上的家暴是指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对另一方实施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暴的认定在法律上比较严格,如果法院认定为构成家暴,那么法院有很大可能判决离婚。同时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费以及物质损失费。双方在日常生活中一方若有家暴情形存在,另一方或者家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申请庇护或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来保障受害方的健康。人身安全保护令主要包括以下措施:
    1.禁止对方实施暴力;
    2.禁止对方骚扰、跟踪、接触你及其相关近亲属;
    3.责令对方迁出你的住所;
    4.实施保护你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能不能离婚或者是想离婚,需要根据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看,看选择哪种离婚方式,看你们之间是否存在可以判离婚的情形等。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协商好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来判定。当然在这个期间男女双方是可以随时协议离婚的。
  • 如果起诉离婚期间被威胁要怎么办?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现行婚姻法明确规定,只有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以下情形:

      
    (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其他异性同居情形,

      
    (2)一方存在长期家庭暴力情形,

      
    (3)有遗弃和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形,

      
    (4)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情形,

      
    (5)其他的情形。

    按照前述的分析,一般家庭只是夫妻之间经常吵架拌嘴,或是彼此之间不能相互理解,性格、生活习惯、文化层次差异太大,或者婆媳关系不合,象这样的情形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都不会判决离婚。即使提出诉讼,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也要符合法律规定期限。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最长需要三个月,二审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最长六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4个月,多则9个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出第二次起诉。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从时间上计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这还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况。

      所以,坚持离婚的一方到法院诉讼离婚,不是说很快就可以解决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