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合同。工作一个月后,公司在此期间没有与员工签订合同,导致员工索要费用。公司在我的工资中扣除赔偿金合法吗?

2019-12-27 13:27: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是包括在合同期限内的,最长不得超过6月;工作内容可以规定劳动者从事某一项或者几项具体的工作,也可以是某一类或者几类工作,但都要求明确而具体。用人单位不得将劳动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列为约定解除条件,借以逃避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承担的经济补偿义务。

    如果劳动者家庭驻地离工作单位特别远,在合同中还应有食宿的解决方案。由于国务院目前尚未对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作出具体规定,对于企业高级职员来说,应当要求在劳动合同中明确。
    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据法律参加社会保险,这并不是合同所能约定和双方所能协商解决的,但双方可以就医疗、养老和人生意外伤害等补充商业保险订立相应的条款。
  • 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要求收回房屋,应赔的违约金: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

    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
    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
    具体金额按照房租金额。
    租房合同违约的处理办法:

    常见的问题之一是,合同未到期,房客提出退房。
    房东可以同意退房、但同时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合同上假如对此有约定的话)。注意是有权,房东可以放弃权利,但是也可以行使权力。
    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其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等实际损失。
    因出租人违约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其另行寻找替代房屋周转期间所受损失。损失具体数额不能确定的,可以推定为租赁房屋闲置期间或寻找替代房屋周转期间的租金损失,但长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 根据劳动部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具体办法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 根据个人所得税 法第八条明文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实际上这笔税款还是你自己交的只是你没有直接交给税务机关而是由单位代为实行,所以实际上你是缴纳了税款的。
    此笔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即单位向单位居住地或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扣缴申报入库,大致可以理解为“谁付钱,谁扣税,谁处纳”,属于源泉扣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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