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来2件冬季衣服和2件冬季的牛仔裤子,商家发的快递公司净重为0.2,我拿的那时候也非常轻如同夏季的半袖一样,但不清楚里边是什么,但商家那里的快递公司说成有2件运动外套及其一条牛仔裤子我想问一下店家的个人行为是归属于诈骗顾客吗?
消费者维权
2019-12-27 12: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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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经营者是否实施欺诈性经营行为的认定,应当把握以下几方面:
1、看经营者是否有欺诈的故意,即经营者在主观上是否有诱使消费者产生错误意思表示的目的;
2、看经营者在客观行为上是否采取了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等欺骗手段;
3、看是否有诱使消费者产生错误意思的事实发生。 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方可认定为经营者实施了欺诈性经营行为。 在实际生活中,经营者实施的欺诈性经营行为的种类繁多,主要有:
1、掩盖商品质量中存在的瑕疵,销售或者提供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
2、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3、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4、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5、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6、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
7、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8、销售商品的重量或者数量少于该商品所明示的重量或者数量;
9、对商品的价格作虚假的表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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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购买的商品时遇到欺诈或对接受服务不满意时,如与商店协商和解未果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不经协商直接向消协投诉,投诉可以拨打12315热线投诉。发现消费欺诈要主动维权、敢于维权,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提出3倍赔偿,还是要求500元赔偿,有力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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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应加倍赔偿消费者并受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罚。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用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次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四)以虚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诈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五)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
(六)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七)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八)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九)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十)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十一)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十二)其他虚假或者是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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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