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保险交满多长时间才可以报销啊?产假期间工资是单位支付的还是报销的?如果未交满规定日期??生育是得假期有工资吗?公司还好给员工交那段时间的保险吗

2019-12-27 11:11: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合同没有备案并不影响领取生育津贴。不能领取生育津贴的原因是用人单位未依法替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该情形下,应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法》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1、发生合同内保障的风险,需要理赔,首先要报案。
    2、公司的理赔部或者是自己的经纪人,在确认事情属实后,会要求投保人提供如下相应资料。
    1)保险合同原件
    2)投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投保人的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
    4)被保险人门(急)诊病历原件
    5)被保险人诊断证明书原件(医疗机构出具,加盖印章)
    6)被保险人住院病历复印件及出院小结原件
    7)被保险人病理报告原件
    3、审核之前,还会要求填写就医过程,才会递交到分公司。
    4、最后递交到总公司,确定赔付后财务打款。
    5、最后退回合同,将理赔款打进受益人账户。
  • 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总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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