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妻子结婚20多年了,没有孩子想过如何处理另一个。

2019-12-26 17:13: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未结婚生孩子属于非婚生子,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是一样享有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的。
    关于非婚子女的抚养问题可以这样解决:
    1、夫妻可以协商决定没有结婚生的孩子归谁;
    2、法院起诉解决没有结婚生的孩子归谁。
  • 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持准备齐全的证件和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了解,符合我国婚姻法和《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准予登记,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后,双方自愿复婚的,按上述有关结婚的规定办理。
  • 过继并不是法律上面的概念。如果是要办理收养的,可以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收养手续。
    可以参看《收养法》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丧失父母的孤儿;
    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孤儿的监护人;
    社会福利机构;
    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无子女;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