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2017年自己全款买的房子.但是2019年下的房本,当时我和老公领证了,拿的我们的结婚证领的房本,离婚后这个房子和老公有关系吗?还有就是他分期买的房子,首付他出的,我们共同还贷,这个房子离婚后我们分吗?

离婚
2019-12-26 07:53: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
    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 1、根据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婚前储蓄应当各自属于个人财产,如能提供证据证明,在分割房产时应当予以考虑。

  • 1、婚后所得财产原则上均分。要房子的一方给另一方现值的一半房款。
    2、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判随女方生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综合考虑按对孩子健康成长更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月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可以要求一次性付清,但前提是男方有这个能力。
    3、不算财产转移。

  • 1、婚后所得财产原则上均分。要房子的一方给另一方现值的一半房款。
    2、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判随女方生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综合考虑按对孩子健康成长更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月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可以要求一次性付清,但前提是男方有这个能力。
    3、不算财产转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