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这边租房子不想租了??提前通知并且房东同意转租??今天问他房子他说租房已经租出去了??我们9月3号搬出去13号这个月房租到期??但是他骗我们说是这几天租出去的 不退还租金??我们问了其他房客他们说在外面搬出去的第3天就有人搬进去??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9-12-25 08:22: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转租房子要满足的条件   
    (1)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   
    (2)转租合同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   
    (3)转租合同具有附随性,其约定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约束条件。而且,在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地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房合同。因此你解除合同的行为完全合法,不需要赔偿。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你也不需要赔偿装修费;如果你希望恢复原状的,还可以要求他拆除,费用由他负担。
  • 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往往约定租赁期限,合同于租期届满即告终止,但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约定期届满时通过两种方式更新期限,续订合同:一种是明示更新,即合同当事人在租赁期间届满后另外签订一个合同,约定延长租赁期限;另一种是默示更新,指租赁期间届满后,合同当事人的行为表明其租赁关系继续存在。
      在不定期租赁中,只要出租人没有收回租赁物的意思表示,也没有收回租赁物的实际行为,并且仍然继续收取租金的,就表明双方租赁关系继续存续。
    但由于此时的租赁期限无法固定,故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根据该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