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疗事故责任和这些部门的识别需要什么证明

医疗事故纠纷
2019-12-24 16:29: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理由不当或适用法律不当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天内,向作出责任认定的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重新认定事故责任, 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下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出的责任认定,进行审查和裁决。30日内应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 误工费不仅可以向致害人主张,如果交了保险还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能不能得到支持,能支持多少,关键与提供的证据有关,需要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以及误工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得到认可了才有可能得到支持。
    如果您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你需要提供你的收入证明。如果您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您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您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法院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关于鉴定费,不同的鉴定机构,不同的鉴定项目,鉴定费用会有所差别。
  • 医疗事故责任事故认定包括以下内容:
    (一)对急、危、重病员, 片面强调制度、手续而拒收病人, 或不负责任地转院、转科,或不采取应当采取的急救措施, 以致贻误抢救时机的。
    (二)诊治工作中, 知道或应当知道病情疑难而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 擅自处理的; 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认真处理的。
    (三)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 摘错器官,遗留器械、纱布等异物在病员体内, 或不按操作规程而错伤重要器官的。
    (四)护理工作中, 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不按规定交接班、不遵医嘱、护理不当,或其他违反制度、操作规程的。
    (五)助产中, 违反接产原则和操作规程的。
    (六)用药过程中, 违反药物禁忌或药物过敏试验等使用规定的。
    (七)在医疗工作中,不掌握医疗原则,滥用毒、麻、剧药品,开错或用错药的。
    (八)生物制品的接种途径、剂量、 部位错误或操作中消毒不严的。
    (九)药剂工作中,配错处方、发错药、写错用法、贴错标签或制剂含量错误, 以及其他违反操作规程的。
    (十)检验、放射、 病理等其他非临床部门,漏报、错报检查结果,验错血型、 发错血、拍错片等。
    (十一)麻醉中选错麻醉方式、 部位,用错麻醉药或用麻醉药过量以及不认真观察病员用药后的病情变化,违反操作规程的。
    (十二)医院领导、行政、 后勤及其他有关人员,在抢救病员过程中, 玩忽职守、借故推诿、拖延时间, 而影响医疗护理工作的。
    (十三)其他失职行为造成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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