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执行法院不能执行,我该怎么办?找不到孩子的父亲。如果我不想要孩子的支持,我该怎么办?

2019-12-24 15:05: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关于抚养费的给付问题,并未经人民法院法定程序处理,则不能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先由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并经法定程序审理认定抚养费的给付数额,随后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关于抚养费的给付问题,已经经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载明了对方的给付义务,对方不履行的,当事人除了可以要求强制执行外,还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对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违法行为人予以相应处罚。
    2、对于拒不执行给付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遗嘱继承、财产分割、子女探视等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有关人员和单位负有协助的义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37条、48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11条
  •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离婚时双方都不想养孩子,则交由法院判决: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此,离婚时即使双方都不想要孩子也不能不负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2周岁以下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为原则;如双方均不要,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来确定。
    因此,如果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由法院判决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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