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喝中后期电动车被机动车辆撞了,我走了当场,我想负哪些义务

2019-12-23 20:07: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补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根据上述规定,交强险限额范围内的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
      投保交强险属于机动车一方的强制义务,因此机动车方未投保交强险的,由其在应当投保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 车被撞了,如果是车的问题,可以与经销商协商解决。当我们购买的新车出现了质量问题时,我们首先应该想到的就是与经销商协商解决,这种方式对于消费者来讲是最为直接和常用的。
    在我们与经销商协商时,可以事先收集一些证据,并听取对方的意见和想法。这种方式的好处就在于无需花费律师费、专家费或检测费等额外费用,也节省了在行政机关或法院之间来回奔波的时间,因此这是解决争议的最佳方式。
  • 被车撞索要工伤赔偿单位是否赔偿要分情况:员工上下班途中被车撞伤,对方负全责已赔偿,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的规定即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轮船、火车事故,应认定为工伤,单位必须在30天之内申报,个人一年之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