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外地人,在舟山买的社保,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12-23 14:53: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失业后满足相应的而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其具体的领取条件如下:失业金领取的条件
      失业金的领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不是只要失业了就能领取。失业人员要领取失业金,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险满1年的;
      
    2、不是因为失业人员本人的意愿中断就业,即不是失业人员主动放弃工作的机会;
      
    3、失业人员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具体标准为: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及以上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关于第二条,可以按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关系等原因来办理,不出现主动离职就可以。领取失业金是你正常缴纳失业保险应享受的权益,只是失业金待遇很低,不满2年,最多领取2个月失业金,标准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高一点。
  •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各地领取的月标准不一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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