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被路口出来的小车撞,非机动车主受小伤,电动车外观没明显变形,事后发现车筐,轮胎等变形。小车却保险杠明显脱落。交警判定责任是同等责任?这样是否合理。小车车主自己报保险不要,非得要电动车赔。小车定损的价格还高出电动车保险能给予的费用,等于电动车被撞还得赔钱。这样怎么维护电动车的权益?

2019-12-23 00:22:3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 交通事故纠纷中共同赔偿责任的法定分类:根据民法的通常分类,共同责任一般分为按份责任连带责任两类。按份责任是指两个以上的债务人按照各自的债务份额向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债务人互不牵连,无须对债权总额负责。
    连带责任则是指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对债务总额均有全部清偿的义务,除按照各自的债务份额承担责任外,对超出自己份额的债务亦有清偿义务,并在实际清偿后依法享有向未履行义务的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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